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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来源:作文盒子 时间:2022-01-04 14:50

  【第1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一本好书像老师,教给我们知识;一篇好文章像朋友,带给我们快乐。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《雄鸡与鸿雁》,它给了我指引,学会了

 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位燕国的宰相田饶,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,不仅得到国君的赏识和重用,在当时也是声名赫赫。但一开始田饶虽志向远大,但国君并不了解,所以总是待他平平的,这让田饶总感觉才智得不到施展,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,于是他就给鲁哀公讲述了《雄鸡与鸿雁》的故事并表明心迹。即使国君做了挽留,但是田饶已经做好了远走高飞的打算,因为他有更远大的理想抱负--想要像雄鹰一样一展雄姿,展翅高飞。最终,田饶实现了梦想、在燕国得到了发展,而鲁哀公也做了深刻的检讨和自省,虽然悔之晚矣,但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经验财富,也给后人敲响了警钟。(简述总结)

  我最喜欢这篇文章,它教会了我知人、识人,以什么样的心态去和身边的人相处并发现对方的优点,取长补短,提升自己的能力并对生活和工作增加助力。细细品读了好多遍,其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事情。人们往往对自己身边的优秀人才视而不见,只是一味好高骛远,崇拜引进的人才,认为他们才有真才实学。特别是做领导的人,应该善于发现身边的人才,知人善任,不要舍近求远,放跑了本来就在手边的人才。

  我们身边有最亲爱的父母家人,更有最最喜欢的良师益友;我们只有善于发现身边人的优点,共同学习提升,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快乐,而我们的生活也才能更加精彩卓绝!

  【第2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在今年夏天,我读了一本好书,使我感慨万千,读过后荡气回肠。

 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,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。狂风骤雨中,他用瘦削的身体将银老二护在腹下;凶险沼泽里,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;花老三奄奄一息时,它铤而走险深入豺群捕猎,九死一生……它衰老而丑陋,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,它平凡而瘦弱,却创造了自然的奇迹。历尽艰辛,本以为即将迎来幸福,然而等待它的,确实命运又一次的捉弄……。

  这本书就是《雪域豹影》,里面主要讲了父爱的伟大,在人类的家庭里,人人都说“什么都比不过母爱”,但是在这本书里就说父爱和母爱是相等的,都是伟大的。还说了有些动物虽然“衰老而丑陋”,但是它有一颗忠诚勇敢的心。有些动物虽然“帅气而英俊”,但是它有一颗邪恶的心。在人类的社会里也存在这样的问题,有些人虽然看上去光鲜,但是内心是肮脏的。有些人看上去生活有些卑微,环境肮脏,但是他们的那些人的内心是淳朴的。

  这本书告诉我们,只看某人的外表是不行的,要透过他的内心看本质。就想孔子说的那样“放人不可貌相,海水不可斗量”。

  指导老师点评:本文的小作者用简练的语言写出了故事的主要内容,用生动的句子讲述了自己读后的深刻感受,即动物也是有爱的,并由这种感受联想到了人类,不能只看一个人的外表,要透过外表看本质。这是一篇优秀的读后感。

  【第3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燕子去了,有再来的时候;杨柳枯了,有再青的时候;桃花谢了,有再开的时候。但是,聪明的,你告诉我,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?

  《匆匆》是现代散文家朱自清写的一篇脍炙人口的散文。文章紧扣“匆匆”二字,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,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。

  读完这篇文章,我感触颇深。时间是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实存在的,钟表在滴滴答答的走着,时间在静静悄悄的飞逝。白天黑夜,二十四个小时周而复始,但时间的这一秒再也回不到过去的那一秒。以前,我对时间并没有概念,按部就班的上学放学吃饭写作业洗澡睡觉。直到一次舞蹈比赛后,我才发现时间的紧迫性。因为比赛前要集体排练,而我们是一个团队,每个人的舞蹈动作都相互关连,需要默契和配合,所以不能迟到。下午放学后,顾不上吃饭就急匆匆的赶到舞蹈教室,挥汗如雨之后,回到家天色已晚,开始写家庭作业,写完已是深夜。哦,肚子好饿,哎,还没有洗澡,晕,我的眼睛困的都睁不开啦。时间都去哪儿了?时间都去哪了?时间都去哪了?于是,接下来的排练,我先利用课间时间把作业写完,在去舞蹈教室的路上填饱肚子,排练完回家冲个澡就美美的睡觉了,第二天早起精神奕奕的去上学读书。看,时间挤挤还是有的,要学会合理安排时间。努力和时间赛跑,我们团队的舞蹈也过五关斩六将的成功晋级。

  “一寸光阴一寸金,寸金难买寸光阴。”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,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很重要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地珍惜时间,创造自己的生命价值。

  【第4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“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”好的文章能够帮助我们在登上阶梯的同时,保持平衡。古中今外,那些好的文章不计其数。它们能够帮助人们陶冶情操,更洗礼了我们的灵魂。让我们产生共鸣。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叫做《煮酒论英雄》

  这是选自《三国演义》第二十一回中所讲述的一则故事。曹操邀请刘备饮酒,饮酒之中,曹操然冒出“天下之中英雄只有你和我呀!”此话一出,刘备难免大惊失色。筷子也被吓掉了。可就在那时,天空忽然打雷。刘备用智慧灵机一动。说是被雷吓到了。自此,曹操再也不怀疑刘备了。

  当面对曹操的威胁的时候,刘备吓的大惊失色,但是他也没有因此来惊慌失措,巧妙地借用了雷声来充分地演了一场脍炙人口的小品,使曹操深信不疑,好一条遮住自己光芒的隐龙,把自己的光芒藏好,却把自己黑暗的地方展示给予了曹操。

  再说曹操,挟天子以令诸侯,就是一个大奸臣,疑心多端。巧妙地识破了韬晦之计,经过自己的计谋,来因此陷害刘备。整个的是一条威武的升龙,将自己的权势展现出来。自此来纵观天下,喂我独尊

  当两条圣龙展开的激烈的斗争,会是什么样的呢?两条圣龙各所气质,发挥实力。最后的结果就是一统天下。

  现在随着社会进步,酒席上越来越多的酒呈现了出来,在酒席上,人们拿起酒杯,各说各的英雄事,称自己英雄。

  我尊重罗贯中,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成长和进步,我终于明白了,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个大奸臣曹操。

  【第5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在我的学习生活中阅读过许多的文章,但最喜欢的还是顾陈彪爷爷翻译的《克雷洛夫语言》里面的故事,总让我受益匪浅。

  在这本书中,让我记忆最深的故事是《狼落狗窝》。写的是:深夜,有一只饿的眼冒金星的狼在无可奈何之下想钻进羊圈吃羊,却不小心误入了狗窝。读到这儿,我觉得这只狼真是太笨了,不侦查侦查就行动,活该掉进狗窝。

  我又继续读了下去:看家护院的狗狗们本来就要睡着了,可是狼一进来,充当警卫的猎狗一下子就闻到了狼的气味,马上拉响了警报。说时迟那时快充当警卫的猎狗作为前锋向狼冲了过去,接着这群猎狗的王带领所有的狗冲了过来,把狼包围起来。读到这,我感到了猎狗的勇敢,忠诚,它们确实是我们人们的好朋友,好帮手,我们应该爱护它们。

  狗的叫声惊醒了所有人,他们从四面八方赶来:有的人拿着铁叉,有的人拿着绳索,还有的人拿着猎枪。领袖提着一盏油灯,和大家一起进了狗圈。大灰狼很害怕,转着眼珠说:“各位大爷,你们放了我吧!我以后再也不吃羊了。”读到狼转动的眼珠时,想到其他关于狼的故事,明白了这只狼的狡猾,一旦摆脱当前的危险,它还是吃羊的。

  狗的王说:“你不用骗我们了,我们不会相信你的。”说完,狗和人们一起涌向狼,狼拼死一搏,最后被人们活活打死了。

  这个故事说的是:要理性,不要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。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,我们今后一起阅读好吗?

  【第6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一篇让你喜欢的文章,一定有许多必不可少的优点。比如说:从中你学到了一些头头是道的道理、用了妙语连篇的好词佳句、有许多点睛之笔的说明方法……一篇好的文章,会开启你认识世界的大门!

  我喜欢的这篇文章叫《爱书》。之所以让我很喜欢,是因为这篇文章的开头非常精彩!别具一格,让读者迫不及待的想往下去看。文中写了作者读书的过程,写的有详有略,而且从字里行间中体现出了对书的渴望之情,那深深的感动,’温暖了我的心田。文章的一些片段,令我陷入沉思,他是这样写的:“孤独的时候,书是陪伴我的朋友;伤心的时候,书是安慰我的朋友;失意的时候,书是给我力量和自信的朋友……总之,徜徉在书的海洋里,我像交了许多知心的朋友。”在这里,他把书比作了自己至亲至爱的好朋友,让我体会到他的爱书之情真是越然纸上。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结尾:“书,我的好朋友我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它带给我了快乐,带给我了感悟,带给我的无穷无尽的智慧。”又一次进行点题,将感情抒发的淋漓尽致!

  读了这篇文章后,我从作者的一言一行,文章的字里行间中所流露出的对书浓浓的喜爱、赞美之情,感受到了一篇好的文章对我心灵的震撼,作者从书的热爱!也让我明白啦:书是寒冷冬天里温暖的火把;书是纯洁而明亮的眼睛;书是各色鲜艳明亮的水彩颜料,为我们多姿多彩的生活添上处处点睛之笔。我要在书的海洋中茁壮成长!

  【第7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我偶尔在作文书上看到了一篇文章“只有宽容才能化解仇恨”,我被题目吸引了,就认真地看了起来,文中说到:“把一个敌人变成一个朋友,就少了一个敌人,而且多了一个朋友,”我觉得说得太好了。

  故事讲的是:有一个国王想把王位传给他那三个儿子的其中一个,问他们曾经做过什么值得骄傲的事,大儿子说:“我曾经在一个村子碰到了一群强盗,我把强盗打跑了。”国王点了点头。二儿子说:“我在一户村民家借宿,他们拜托我把一袋金子交给另一个人,我做到了,当那个人想要分给我一些时,我拒绝了。”国王还是点了点头。三儿子说:“我有一个仇人,他总是想方设法的害我,有一天,我路过悬崖边,看到他在悬崖边上睡觉,只要我一推,他就会摔死,但我没那么做,我而是把他叫醒,告诉他睡在这里很危险。后来,我准备过河时遇到一只老虎,我以为我必死无疑,但是我的仇人突然出现救了我。”国王听了,就把王位传给了三儿子。

  通过这个故事,我明白了一个道理,就是要永远宽容别人,不要抓住别人的错误不放,只有宽容、放下,才能化解仇恨。如果你不让我,我不让你,那么对谁都没有利,只有宽容,放下仇恨,才能得到真正的快乐!

  我和创客成了朋友,我又把它介绍给我的其他朋友们,他们也慢慢喜欢上了创客,我们一起绘画、手工制作,去尝试自己没有做过的东西。在创客作品中渐渐把最好的自己展示出来。

  创客与其说是我最难忘的朋友,不如说是我的一位恩师,它给予我智慧,它让我学会了独自创新和自己思考问题。创客永远是我最难忘的朋友!

  【第8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“燕子去了,有再来的时候;杨柳枯了,有再青的时候;桃花谢了,有再开的时候;但是,聪明的,你告诉我,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?”

  每当读起我国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先生写的《匆匆》时,不觉感叹时光飞逝,正如先生所说:洗手的时候,日子从水盆里过去;吃饭的时候,日子从饭碗里过去;默默时,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。但是,时间对每个人是平等的,不会因任何原因多给你一秒少给他一秒。任谁也不能让时间快一点又或慢一点。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,再也回不来了。

  正因为如此,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,做时间的主人,而不做时间是奴隶。以前,我学习没计划,没条理,想到什么做什么,拖拖拉拉,磨磨蹭蹭。每天作业写的很晚,又累又烦,效率特低。搞的我经常疲惫不堪,妈妈也长吁短叹。读了朱自清先生的《匆匆》后,我深有感触,决定做时间的主人,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干更多的事。如放学回家后,我先花一点时间把该做的事情写下来,每件事什么时间做,用多长时间,在规定的时间内尽量完成。休息的时候,我去练练古筝,伸伸胳膊,压压腿,如果时间充足,我会下楼跳绳。这样劳逸结合,动静结合,竟也能早早把作业写完了。

  时间过的真快,一不留神又从我们的眼前溜走:上课开小差的时候,时间从教室的窗前溜走;写作业东张西望的时候,时间从学习桌前溜走;看电视的时候,时间从电视机前溜走;玩游戏的时候,时间从指间中溜走,让我们好好珍惜利用有限的时间,去学习一些无限的知识,来充实自己的大脑,让自己成为有用的人。

  【第9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在这世上,有许多的文章,无论是书上的,还是自己写的,总有那么一篇会让你喜欢到不行,反复的阅读。我也不例外,我最喜欢《“卫生队长”的脚》这篇文章,这篇文章出自长征系列的故事,每次阅读到结尾我都依依不舍。那么现在我来给大家讲一讲这个小故事吧!

  故事讲的是长征途中由于连续7、8天的草地行军,班里每位战士的脚都溃烂了,由于没有鞋穿,战士们的脚皮一层层的剥落下来,血淋淋的双脚沾满了泥,脚趾与脚板裂开了一条条大缝,一触到地面就钻心的疼啊!班上的卫生队长小牛越来越忙了,因为他是个土医生,经常用土方法帮助战士们治疗疾病。在他的小口袋里许多的东西:胡椒、生姜、锅灰、牛虻......渐渐地,口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,战士们也一个个一天天的好了起来。但是在这时小牛却病倒了,因为他的脚已肿的发紫,裂缝被浮肿的肌肉挤压得看不出来了。即使这样小牛只是用干瘪的牛虻塞进脚的裂缝里,最终由于病情恶化小牛的眼睛慢慢的闭上了……

 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我喜欢小牛那种坚强的意志,值得我们去学习。还有他把好的牛虻留给大伙,自己只使用干瘪的牛虻,他为所有人服务,而唯独没有想到自己,他的话语不多,但是他的心里却装满了别人。现实中我们都更多的只想到自己,什么事情都以自己为中心,不考虑别人的感受,所以我们都应该像小牛同志学习,学习他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!

  你喜欢这篇文章吗?你喜欢什么样的文章,也快来告诉我吧!

  【第10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有一次,我有幸看到一篇史铁生先生写的文章——《奶奶的星星》。看完后,我感动地哭了很久。

  此文中有一段话深深地镌刻在我的脑海中,每一个活过的人,总要为后人的路途上添些光亮。也许是一颗巨星,也许是一把火炬,也许只是一支含泪的烛光。奶奶就像一颗光芒四射的星星,永远照亮我们。在这个世界上谁没有奶奶呢?可是又有谁能够真正懂得报答这种无私和伟大的爱呢?

  我也是奶奶带大的。因为爸妈工作忙碌,我从小和奶奶生活在一起。奶奶小时候没有读过几天书,因为家里穷,供不起学。每每回忆起心酸的往事时,她就会偷偷的抹眼泪,轻声叹气:“要是那时能上学,这辈子就不用受这么多苦啦!”所以她常常教育我,一定要珍惜上学的时光,在学校里努力学习,长大才会有知识有本事。

  奶奶很节俭,从不乱花家里的钱。每次爸爸给她钱花,她总是说:“我老了,要那么多钱干什么用?又不买什么。”虽然奶奶年纪大了,但总是闲不住。为了帮家里减轻负担,她还做起了别人都不愿意干的小生意。记得有一年冬天,她去卖烤红薯。在大雪纷飞的季节里,她推着小推车,在街道边从早上一直站到晚上。我看见寒风中她那弯曲的身体被冻得瑟瑟发抖,眉毛和头发上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,双手因为经常用刺骨的冰水洗红薯,已经裂出了几道血红的口子,双脚深深埋在冰冷的雪地里。尽管一天下来也赚不了多少钱,但她依然每天坚强地支撑着。就这样,瘦小的奶奶像一棵参天大树一样,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。

  我为有这样一位奶奶而感到幸运和骄傲。希望我们都保持着一颗感恩的心,多点爱护和关心身边的亲人吧!

  【第11篇】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

  草原,是属于骏马的;沙漠,是属于骆驼的;天空,是属于雄鹰的;森林,是属于猛虎的……在各自的领域里,它们都是王!

  每个人都是不同轨道上的一个圆,在各自的路径上闪光、运行。何必太在意自己光彩照人的背后跟随着默默无闻的身影。每个人都有不足,只要为你的亮点继续加油,而不是躲在那缺点后悲鸣,你的人生就将会不再空虚。

  一篇《错位》,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。故事的主人公-纪明和阿桂,两个天差地别的男孩,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,却在一瞬间错了位。阿桂在临走时毫不遮掩的炫耀夹杂着扬眉吐气的自得和傲慢,洞穿了纪明脆弱的自尊,从此以后,纪明的轨道仿佛在不知不觉驶向另一个方向。走火入魔地“锻造”,甚至疯狂到偷钱的地步。但班主任的一首诗让醒着的伤口被新的河流漫溯、洗礼,直到侵染、覆盖。

  这是一首郑板桥的四句诗:

  咬定青山不放松,

  立根原在破岩中。

  千磨万击还坚劲,

  任尔东西南北风。

  在人生的道路上,难免会有一时的不顺心,但即使人生的道路一时错位,我们也要及时将那个曾经人为的伤口愈合,而不是在不属于自己的道路上一错再错。坚定自己的理想,尽管那个理想原本只是令人藐视的对象。虽然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足,虽然有时候自己的不足是摧毁自尊的武器。但我们千万不要忘记,自己还有一个比别人更耀眼的自己。无论是多大的风暴,都要让那个全新的自己在苦难中高扬信念的旗帜,让那个全新的自己在人生的磨练中茁壮成长,成为参天的大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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